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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在消防栓上违规取水 负责人:将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东华)前方不足300米处有一个园林部门专用取水栓,可一辆街头绿化洒水车仍在消防栓上取水。近日,目击了这一幕的一名网民专门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此事,质疑洒水车违规取水。

  网民王先生介绍:7月19日下午,他路过汉口惠济二路地铁站A出口时,看见一辆江岸区园林部门的绿化洒水车在一个红色的消防栓上取水。

  王先生说,距离该消防栓前方不足300米处的人行道上,就有一个绿色的园林部门专用取水栓。王先生追问洒水车工作人员,为何不在专用取水栓上取水,工作人员竟称“在消防栓上取水可节约成本”。

  王先生表示:消防栓经常使用,有可能会造成内部旋转丝杆扭断,在消防员需要取水救灾时,可能打不开消防栓,导致无水可用。王先生拍下洒水车在消防栓上取水的镜头,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此事。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设有三种取水栓,红色的是消防取水栓,蓝色的是城管环卫专用取水栓,绿色的则是园林绿化部门专用取水栓。其中,蓝色和绿色取水栓上装有水表,需要按量缴纳水费,而红色取水栓为救灾专用,不需要计量用水量。不论是哪种取水栓,都有政府的专项拨款。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当事人,依法应当处以罚款。《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22条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应保障城市园林、市容环卫、消防等社会公益用水。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火警用水不得动用公用消防栓。

  对此,市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专项整治违规取水行动后,违规取水情况已经取得很大的改善,该网民反映的情况属于个案,水务部门将发函给园林部门,依据网民提供的洒水车车牌号等信息,调查后进行相关处理;同时,水务部门对网民的反映表示感谢和肯定。

(原标题:洒水车在消防栓上违规取水 负责人: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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