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鲍娓娓 汤梦龙 报道: 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信息,是宾馆的责任与义务,然而10月22日警方检查时,发现茅箭区一家商务宾馆没有执行好这一规定,依法对前台罚款500元,并责令宾馆整改。
10月22日21时许,东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白浪中路一家宾馆的306房间未如实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经询问,306房间的客人李某和女友当晚20时许入住该宾馆,在办理入住手续过程中,前台登记负责人王某未登记旅客住宿信息,便给二人办理了入住手续。
目前,东岳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