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曾雨 何利 报道: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房屋女主人及其9岁的儿子残忍杀害,2014年12月24日凌晨,封某在竹溪县桃源乡作案后销毁证据并携财物潜逃。次年7月15日,封某在外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审理和最高院核准,封某被判处死刑。26日,封某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男子封某是竹溪人,24岁,初中文化,无业。2014年12月23日下午,在对盗窃地点提前踩点后,他于24日凌晨1时许携带匕首、手套来到竹溪县桃源乡桃源村二组李欣(化名,38岁)家外,持捡拾的锄头撬开洗漱间窗户的防盗网钻入室内,利用手机照明逐屋搜寻可窃财物。封某潜入李欣及其子张博(化名,9岁)的卧室时,李欣被惊醒而打开灯,封某见状持匕首将李欣和张博杀害。
事发后,封某对现场进行细致清理,携带现金、手机、香烟等财务潜逃,为销毁证据,封某将抢来的手机卡取出用火机烧毁,把手机后盖与机身拆开扔进水库中,作案时使用的白色线手套装入石头、换穿的黑色皮鞋装入石头用黑色方便袋绑住扔进水库中。
2015年7月15日,封某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审理和最高院核准,封某入户盗窃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其入户抢劫并致母子二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被依法判处死刑。
记者获悉,封某已于26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