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朱某行驶过程中,将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儿子开,被执法交警现场查获。17日,父子俩均受到罚款500元处罚。
7月16日10时40分许,武当山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任行阳带领协警在316国道武当山特区工业园路段巡逻时,前方一辆由十堰往丹江方向行驶的银灰色号牌为鄂C8U92*号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停下,民警顿觉蹊跷,便上前查看,让驾驶人出示有效证件。驾驶座上的青年面对警察盘问,吞吞吐吐,不知所措,在民警再三催促下,副驾座位上的中年男子告诉民警,开车青年是其儿子,没有驾驶证,并出示了他本人的相关证件。
经查:该中年男子朱某称,他儿子朱小某今年参加高考后,就报名学习驾驶,今天他到十堰太和医院接人回丹江口市浪河镇,便叫上朱小某,让他在路上练练手。9时许从十堰接上人,行至六里坪,过了官山桥后,见路面宽阔、车少人稀,朱某便将车交给朱小某驾驶,自己坐在副驾座位上,行至武当山特区被民警查获。民警见车上载有病人,经简单询问后,让朱某将病人护送回家后,带朱小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17日上午一上班,朱某、朱小某便来到武当山大队,民警告知朱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给予朱某罚款500元处罚;朱小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给予朱小某罚款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