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荆门新闻 > 胆小司机肇事逃逸 荆门民警普法劝其自首(图)

胆小司机肇事逃逸 荆门民警普法劝其自首(图)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mmexport1488590742069_副本

  近日,城东警务站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偶遇果园二路云中仙居门口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在民警对两位当事人身份进行登记,摩托车车主周某在拿出身份证时表情极为不自然,经过详细比对,周某的身份信息没有任何问题。

  但在民警示意指挥事故车辆撤离道路时,周某突然飞身骑上摩托车,强行逃离现场。民警火速驾车追赶未果。民警随即通过信息平台联系到周某的爱人许某,结果许某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原来周某的胆子很小,逃逸回家之后也是后悔不已。

  通过电话,民警耐心给周某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在这次事故中承担的是全部责任。如能尽快前来处理,将会从轻发落。如果逃逸不归,将会承担法律的严惩。周某的爱人许某表示会立即带其过来处理事故。因为小车只是轻微刮伤,在民警细心调解下,周某愿意赔偿小车车主400元,小车车主称不再追究此事。

  民警在此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妄图逃逸,否则等待你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胆小司机肇事逃逸 荆门民警普法劝其自首(图))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