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荆门新闻 > 农民稻田减产稻种经营户有责 工商调解挽回损失

农民稻田减产稻种经营户有责 工商调解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9月23日,京山县曹武镇农户吴师傅来到当地工商所办事大厅,投诉某农资经营户赵某销售的杂交稻种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他的水稻每亩减产50%,要求工商部门帮其挽回损失。

  京山县工商局曹武工商所受理该投诉后,立即安排该所工作人员前去了解情况,通过对农资经营户赵某的调查,证实吴师傅的确在赵某处购买了36公斤杂交稻种。经实地调查,吴师傅和其他农户相比,每亩水稻产量明显偏低,但农资经营户赵某不承认其销售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称是吴师傅田间管理不当和气候异常等其他因素造成,不同意给付任何赔偿。

  通过对双方的调查了解及对农业种子管理部门的咨询,工商人员通知双方于10月14日到工商所调解,告知双方:今年7月中下旬至8月下旬,由于我省遭受持续高温晴热天气,造成田间作物高温热害普发减产,但农资经营户赵某没有搞好跟踪服务指导,而吴师傅的田间管理也有失误,对造成水稻减产均有责任。

  经过近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投诉方赵某赔偿吴师傅的购种款324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原标题:农民稻田减产稻种经营户有责 工商调解挽回损失)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