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七旬本可享受天伦之乐,却在晚年因贪图蝇头小利贩卖毒品换来牢狱之灾。近日,钟祥市胡集镇人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12月,年过七旬的王某在跑摩的补贴家用时,认识了多次找自己送东西的小张(化名)。两人熟识后,王某从小张口中得知自己每次送的“东西”竟然是麻果、冰毒等。王某并没有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因每次送货时多拿到五元车费,认为赚钱轻松。为了赚更多的钱,王某主动请小张把毒品交给自己代为售卖,每卖出一颗麻果或一袋冰毒从中提五元钱。小张答应后,遂将手中的毒品交给王某,并把王某的手机告诉买毒品的“客户”,王某开始走上了主动贩毒的道路。2015年3月,王某在钟祥市胡集镇卫生院附近与人交易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从其身上搜到51颗麻果、48袋冰毒(重约16克)。
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是毒品却主动代为售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鉴于王某贩毒时已年满70岁,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