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黄某在宣恩县某商住楼盘进行楼层线路改造时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为意外事件。就赔偿事宜,黄某亲属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宣恩县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近日,该纠纷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在调解时,调解员重点了解死者妻子跟母亲的诉求,其妻子和母亲要求按工伤死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对于抚恤金的计算,双方存在争议,因死者的妻子怀孕在身,离预产期只有20多天,因此家属要求计算抚恤金时要把未出生的胎儿也按未成年子女计算在内。
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出生的胎儿不能依法享有权利。
虽然调解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但双方仍然坚持各不让步。凌晨4时,考虑到亲属的情绪及身体状况,且双方分歧大,调解员决定中止调解,休息后再进行调解。
随后,调解员又给开发商做工作,希望开发商能考虑到死者家庭的特殊性,尽量多为死者家属考虑。在调解员充分分析、解读法律规定后,开发商最终表示所有赔偿按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计算,并且可以适当赠与部分费用作为抚养未出生的胎儿所用。
在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赔偿、赠与死者亲属共计90万元。虽然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死者的妻子和母亲在遗产分配上产生了矛盾,开发商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该把钱赔付给谁。
调解员又再次给死者的妻子和母亲宣讲《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对死者的其他遗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梳理,按法律规定,对死者所有的遗产进行了分配,双方达成继承协议后,再和开发商签订了赔偿协议。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